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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玻網(wǎng)】印度海關(guān)11月23日發(fā)布公告,裁定對原產(chǎn)于中國和阿聯(lián)酋的耐熱玻璃器具(OpalGlassware)征收從價(jià)反傾銷(xiāo)稅(CIF價(jià)格為基礎)。征稅期為5年(至2016年8月8日止)。
其中,中國溫州匯順達工貿有限公司稅率為41.61%,其他中國企業(yè)稅率為110.17%。
2025-05-09
2025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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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21
2025-03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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